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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到影楼拍照前 应与商家协商做好约定

文章来源:夏天的彩妆   我要投稿  
消费者到影楼拍照,索要底片时却被商家告知要另外付费。省消协有关人士提醒,消费前应与商家做好约定,以免引起消费纠纷
  “现在在哪个影楼也没有全送的,你要是我们送这些后期你还想要的话,刻盘加精修50元一张。你到别家的话有可能20到30元都有的。”
  近日,郑州市民刘女士反映,自己在郑州市二七广场某影楼照了一套价值500元的艺术照,为了留存资料,刘女士希望索要底片,但是影楼的工作人员表示,底片要另外付费。
正如这位工作人员所说,摄影行业中存在这样一种“潜规则”:消费者在拍照时,影楼经营者只提供照片,而不提供底片或者存储数据资料。如果需要,消费者必须另外支付费用买走。很多郑州市民对这样的行业“潜规则”表示不满:

  “.就是不应该收钱,因为照片照的是我。”

  “收费肯定不合理,只是让他们拍照了一下,况且给他们的还有报酬。”

  据了解,去年8月1号正式实施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摄影、冲印经营者,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将相关胶卷、底片及其存储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并不得另行收费。对此,记者也采访了省消协的工作人员。
“记者:底片是不是应该全部归还给顾客呢?

  工作人员:不是,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针对底片收费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在全国各地应该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全影网提醒消费者应提前与商家做好约定,避免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引起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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