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延友
昨天,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影楼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微博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羽之昕_3240: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妖风那个吹:易教授,人人平等你懂吗?我不想骂人,你这么大的学问的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截止到昨天21时,易延友的微博原文被转发2万次,评论1万次。下午3点37分发表的最后一条微博“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也被转发超过5000次,评论1万条,可谓“一言激起万条骂”。
白岩松:回到当初我看到了他的这番话,包括修改之后的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感受,我给了他12个字,这12个字就是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违反的是什么常识呢,大家知道经过这么多年依法治国的熏陶,终于在中国人心里慢慢建立起这样一种感受,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正在变成一种常识,多么珍贵的一种财富,但是这句说法就违反了这个常识。摄影网为什么说突破底线呢,我们仔细来研究,在法律上,法律并不是一个最高的道德的底线,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它守着社会的最后这道层面,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说强奸卖淫女判三年,强奸陪酒女判六年,强奸良家妇女判无期,没有,没有身份的这样的一个界定,所以突破了底线。但是累加在一起之后,最要命的是冒犯了公众,那92.6%不认可这种说法的人,其实都受到了某种程度这样一种伤害,在这儿要多说两句,包括我这个职业在内,新闻,开始我们会觉得,在新闻里头最糟糕的一种做法,一定是虚假新闻了,不,比如说在其他一些国家,都有这样一种认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现虚假新闻,对社会最大伤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会,冒犯了公众,要比虚假新闻带来的伤害以及反过来,对你的这种憎恶程度,以及要处理的程度都要重,因此,易教授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这番话是冒犯了公众,但是,杀人不过头点地,这是中国人的一个说法,但愿只是他没有多去想,微博140个字,有时不让我们的知识分子有一种深度的思考,这点要去更多地以此为戒,接下来,如果真正地发自内心地道歉了,改了,没关系,过去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以及社会进步,需要的这样一个环节。当然,希望我们知识分子以后更加地去管好自己的嘴,如何去扮演一个知识分子的角色,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在过去这几年的时间里头,儿童摄影网不捍卫常识的、突破底线的、冒犯公众的知识分子的言论和文字,其实一点儿都不少...
受害人:“陪酒女”不是无罪挡箭牌
“杨女士因不能理解李家人所谓的‘陪酒女’是‘何方神圣’,故不能接受其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昨日,针对之前有媒体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关于李某某母亲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报道,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发布声明称,“陪酒女”不是李某某等强奸无罪的挡箭牌。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李某某家人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昨日1时03分,受害人的律师田参军则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理解李家人所定义的“陪酒女”,更不接受他们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陪酒女”也不是李某某等“不构成强奸,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昨晚,记者就此向李某某代理律师提出采访,未果。
李某某因涉强奸案被公诉,其代理律师可谓一波三折——先是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儿童摄影师招聘后是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14日,被告人代理律师田参军微博爆料李天一两位新聘任的律师全部请辞。
微博原文:
据说,李某某的两位新聘律师全部请辞了。如若属实,多么遗憾!
官方微博:@全影网 https://weibo.com/7192com
官方微信:想在手机上获取最新鲜资讯吗?添加全影网官方微信:www719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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