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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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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商平台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质检


电商平台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质检



新华社 发


   为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家工商总局17日公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


   意见提出,在抽检的组织实施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确定被抽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络商品抽检结果。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要将行政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意见同时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要建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制度,应协助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质量抽检工作等。


   意见还规定,对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自营商品以及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的自然人经营的商品,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的商品开展抽检。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规模呈爆炸式增长的趋势。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络购物的用户达3.61亿人。网上零售额达到2.8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社会零售总额的10.6%。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也对广大消费者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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