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3月1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的悲伤经历让审判现场的人员潸然泪下,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王某摆脱了婚姻的桎梏,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帮助金。讯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3月1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的悲伤经历让审判现场的人员潸然泪下,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王某摆脱了婚姻的桎梏,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帮助金。
王某是温店镇某工厂的纺织女工,经人介绍,24岁的王某认识了大她两岁的杜某,2007年的春天,二人结婚。夫妻恩爱,当年就孕育了一个小生命,夫妻两人都很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腹中胎儿8个月的时候,不料胎死腹中。夫妻两人伤心过后,2010年王某又怀孕了,但是在一次检查中,王某被告知胎儿有残疾,因此忍痛做了人流手术。2011年4月份,十月怀胎的王某终于盼到了女儿的出生,就在一家人欣喜的规划女儿未来的时候,两个月大的女儿却开始生病,到医院检查时医生告知家人,这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患有脑积水、脑炎。于是夫妻两人到处为女儿救治,但最终女儿在滨州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因为一直没有儿女,王某在婆家备受埋怨,往往身子未休养好就再次怀孕,身心备受煎熬。2012年,婚姻不堪回首的王某要求与丈夫离婚,但婆家却以她未能生育未由,要求其净身出户。无奈的王某将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阳信县人民法院法官详细了解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被告杜某及王某的婆家人说,离婚没问题,但因屡屡住院,小两口并无积蓄,算上亲戚朋友的欠债尚有3万元未还清,故而没有财产可以分割。承办法官对杜某及其家人进行了耐心劝说,怀孕生子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儿女缘浅并非王某过错,且王某因生育受挫,身体极弱,现有的工作也可能因屡屡请假而被辞退,除此外再无生活来源,考虑多年夫妻情分,希望杜某适当补偿王某。
经过一番商议,杜某表示,二人欠下的3万元债务由自己独自承担,王某可以拿走结婚时的陪嫁,同时再额外补偿王某一万元经济帮助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就此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