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上旬,上海麻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吉公司”)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在广州地区受到多家企业的侵犯,经与举报人的代理人共同开展前期实地勘查,最终确认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企业共8家,分布在该市荔湾、白云和番禺三个区。设计图版权登记加急 (一)现场核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指定知识产权保护处具体组织指导该案的查处。该处迅速召集上述三个区进行案件线索布置会,布置线索核查任务,指定案件查办单位,统一线索核查时间、核查方式,确定案件查办方向。12月10日中午1时,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执法人员分赴三个区局联同属地区局执法人员同时开展查处行动。统一行动至下午5时多结束,执法人员在相关企业均发现涉嫌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辖区区局依据程序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确定当事人并立案。经初步调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麦吉(广州)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至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信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均涉嫌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分别立案;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对茶控企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立案;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朗源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朗亿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围炉锅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注册地址均在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东塔10层,仅是房门号码不同,现场初步判断该四家企业互为关联企业,经过初步的调查,荔湾区局认定上述四家公司中,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与客户签订涉案商标相关的项目合作合同,涉嫌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其余三家公司暂未发现直接侵权证据,因此仅对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立案调查。 (三)调查取证。经查,台湾的麦吉有限公司与举报人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持有的第33962075号(21类)、第33962074号(30类)、第33962073号(32类)、第33962071号(43类)共4个注册商标(以下称权利商标)授权给举报人使用,许可形式为独占许可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29年6月27日止。麻吉公司自运营该款奶茶后,籍著名歌手周杰伦的宣传推广,聚拢了大量人气,在全国多地的经营店长期呈现排长队购买的情形,在奶茶市场上产生了巨大的品牌影响力。 上述当事人主要通过改变自己的注册商标(或他人授权使用的商标),使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权利商标构成近似或设计与权利商标近似的图案等两种方式(部分当事人使用的商标、),并通过两种方式实施侵权,一是直接开设直营店(如,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二是通过收取加盟费用招徕加盟商,统一提供原料及杯碟等配套产品,统一门店装饰等,在全国各地开设同类奶茶店铺,谋取暴利。(如,其中广州市信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短短2019年10至11月间通过加盟方式收取高达130多万的加盟费用)。 (四)案件定性。台湾的麦吉有限公司与麻吉公司签订了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授权其使用四个权利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2029年6月27日止。从商标图形来看,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由上部分的“一团麻绳”和喝饮料的“小狗头”组成,显著部分为喝饮料的“小狗头”()。 该系列案的五个当事人,无论是提供与奶茶相关配套餐具还是门店装饰等行为,其使用的商标图案,大致分为以下情形,一是由小狗头、machi machi()两部分构成;二是由一团麻绳、小狗头、machi machi()三部分构成;三是由一个不同方向的喝饮料的小狗头构成();依此可见,当事人使用的标识或是在权利商标显著部分的基础上添加其他元素,或是直接使用权利商标的显著部分,或是完整的包含了权利商标的整个图形。按照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容易产生误认,构成混淆。当事人上述商标图案使用范围与权利商标的类别为第21类(杯;非纸制、非纺织品制杯垫;饮用吸管)、第30类茶饮料;沙冰;水果冰;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茶味非酒精饮料;带果肉果汁饮料;第43类茶馆;酒吧服务;流动饮食供应;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等构成同类别。综上,广州市局同意各区局认定上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对权利商标的侵权。 (五)处罚决定。白云、荔湾、番禺三个区局根据个案调查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并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表》,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物品及工具的基础上,对五个当事人共处罚五百五十二万多元(其中白云区局对广州市信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3986400元;番禺区局对茶控企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处罚577471.7元;荔湾区局对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处罚800000元。) 图片 二、主要问题 (一)权利商标属台湾企业且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权利商标所有人麦吉有限公司为台湾企业,其授权的独占许可使用人麻吉公司也是台资企业,因此该案自举报伊始也受到了广东省台办的关注。而本案的麦吉奶茶,起源于中国台湾,在中国台湾、伦敦、日本、韩国等地深受消费者喜爱,具有一定知名度。自2019年6月,该品牌进入大陆后,在代言人周杰伦的推广下,在杭州、上海开设的门店开幕伊始即车水马龙,聚拢了大量人气,在奶茶市场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以其名义的招商加盟信息,令权利人极为震惊。如本案当事人广州市信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权利商标近似标识进行宣传,开展招商加盟业务。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签订加盟合同21份,涉案金额高达132.88万元,严重侵犯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误导加盟投资者,甚至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侵权手段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取证难度大。本案中当事人大多具备侵权经验,包括:1.懂得采取在其他类别或同一类别注册近似商标(如在第31类、第43类注册“麦吉甜甜”),或采取使用类似图案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方式以掩盖其侵权行为;2.懂得采取招徕加盟商的方式以实现侵权利益最大化,明白仅靠自身的能力无法短期复制开店的经营模式,因此寻求加盟商,既赚取加盟费用又提供原料、配套服务,形成侵权产业链;3.注册多个关联公司,以方便财务“走账”及进行侵权分工;如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朗源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朗亿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围炉锅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在同一楼层不同房间,对外以不同主体名义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合同签订,部分宣传),对内实际运营中上述多个主体均为同一套人马。现场检查中,所有房间均无标示房间号,无法与当事人营业执照对应,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设置了障碍,同时对确定案件当事人也带来了难度。 不同于传统商标案件,该类侵权行为在公司现场往往只有一些宣传图片、宣传手册或杯碟样板,合同文书及财务单据未直观显示侵权行为,尤其是个别当事人的加盟合同并无相关商标图案显示,单从上述合同证据的表面看,执法人员难以确定证据与侵权的关联性,而且大量加盟商处于外地,对案件的调查也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福建ip形象版权登记 (三)案件管辖区域不一,对案件协调统一带来困难。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执法下沉至各区,广州市局不再有直属的执法队伍,因此,本系列案的办理由辖区三个局各自立案查办。因此,基于案件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因,在该案的查办思路,查办要求、协同调查和定性等问题上,均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工作。 三、案例评析 (一)执法办案首先要讲政治。本案是备受关注的个案,一来因为权利人为我国台湾企业,刚进入大陆市场就遭到大量的群体性的侵权,引发涉台权利人对大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受到省市级台办的关注;二来该案所涉商品为饮品,食品健康问题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是市场监管重点。因此,该案的及时受理,快速处理非常关键。广州市局的做法一是迅速及时与权利人沟通,研究具体举报情况;二是迅速组织相关辖区局召开会议,布置现场检查的时间,检查重点和具体要求;三是市局分头到各涉案企业参与检查,实时掌握情况。由于组织得力,现场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权利人对现场检查情况满意,广东省台办也专门发来感谢函。 (二)指导有力、部署有方、上下联动是处置跨区域案件的保证。2019年6月广州市局完成机构改革,执法力量下沉至各区局,至2019年底,各区人员定编定员刚刚完成,执法人员来自“五湖四海”,专业能力不足。市局为了顺利完成该案,一是加强指导和部署,查办前——从线索受理伊始,就制定具体的方案,召集涉案辖区局部署任务,研究案情,提出查办思路和证据收集方向;查办中——参与一线的线索核查,积极协调各区局的证据协查,及时给予查办指导;结案时——掌握各区局定性与处罚意向,同案处罚衡平,体现公平公正;二是密切与查办区局联动,一方面要求区局及时向市局汇报进展,以统一查办思路;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局间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查办顺利开展。 (三)准确认定当事人,避免处罚张冠李戴。本系列案中,注册地在荔湾区的四个当事人,采取以同一套人马、不同主体的名义同时经营各类不同轻餐饮项目,而且四个当事人以不同的公司名义负责网络推广、产品制作、原料购置、财务走账等,预设了一系列“防火墙”用以应对行政部门的监管。是四个当事人共同实施同一侵权行为,还是一个当事人实施,其他当事人“掩护”?这是荔湾区局办此案时的困惑。最终该局从合同订立主体,收取加盟费主体及广告宣传指向主体等书证,并结合当事人的供述,从有利于案件迅速查办的角度确定麦吉(广州)餐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为侵权主体。 (四)抓住查办重点,克服取证困难。本系列案大都以品牌加盟的形式提供服务,产品实物大多为现场展示的模型或宣传海报,如果不能确定其加盟合同中涉及的标的侵权,则无法认定其真实的侵权违法经营额,从而处罚对涉案当事人无法起到震慑。本案中,权利人商标为图形商标,更难直接体现在相关的“加盟”文件当中。为此,在市局的指导建议下:一是通过对“加盟”合作协议进行分析,联系“加盟”对方客户配合调查,其中番禺区局执法人员远赴福州进行外调协查,从加盟商处对当事人“加盟合同”的招商宣传、品牌授权、店面设计、技术培训、物料配送等进行证据收集和固定;白云区局突破“加盟商”后进一步固定收据、提取转账记录等书证,并通过口供确认其加盟服务费的缴纳细节形成关键证据;荔湾区局则通过当事人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锁定其“直营店”和“合作商”,然后通过项目合同、客户提供的证据和电子数据相结合,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二是各区局相互配合,协力调查。番禺区局发现当事人委托印制侵权奶茶杯的公司位于白云区,迅速与白云区据联动,实地调查取证,取得该印制公司提供的证据。通过认真细致的取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做到了相对准确全面的掌握。首饰版权登记加急加 四、本案亮点 (一)成功打击了“傍名牌”式全链条侵权行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新生经济业态大量出现,部分不法企业假冒市场知名品牌对外招商加盟,从门店统一设计、原材料提供、配套一次性餐具等从生产加工至门店销售实施全链条式侵权。该类违法分子,以招徕加盟商、经销商、合作方等方式实施商标侵权的情形成为商标侵权案件的新常态,既严重地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使投资者对品牌来源产生误认,误交巨额加盟费,更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健康安全形成了威胁。 (二)有效打击了以注册近似标识为注册商标,混淆与知名商标区别的新型侵权行为。雕塑版权注册近年来,大量的不法企业参照目标商标品牌,以在同类商品或其他类别上注册与其相近的标识,以大量表面合法形式包装“侵权核心产品”,以网络新媒介进行相关模仿大幅推广;其产品既有快销类的饮品、小吃、化妆品;也有传统的服装、汽车配件。这些侵权方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存在“实体店到处可见,但是源头难查”“跨区域多发,侵权商品少见”“合法包装非法,认定具有难度”等特点,执法人员在认定和取证方面需下苦功。该案的成功查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相关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本系列案中,在表面证据材料欠缺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另辟蹊径,从当事人合作客户端取证,对相应客户进行询问,从而提取加盟服务费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多角度多手段严肃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对近期出现较多的假冒餐饮品牌案件的办理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组织查处侵犯上海麻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美术作品版权申请加急